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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根据《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甘办发〔2018〕59号)《**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庆市科字〔2023〕6号)等有关规定,拟终止逾期未验收(结题)市级科技计划农业农村领域项目,现将有关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
项目实施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申请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彦儒 李红霞
电 话:0934-****385,****223
地 址:**区长庆大道164号1216室
邮 编:745000
附件:2024年度拟终止逾期未验收(结题)市级科技计划农业农村领域项目清单(第一批).pdf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