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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江重点生态区(南北盘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镇**部分)勘查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代理的““**长江重点生态区(南北盘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镇**部分)勘查”项目,现对项目名称作出以下澄清:
澄清前:**长江重点生态区(南北盘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镇**部分)勘察。
澄清后:**长江重点生态区(南北盘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镇**部分)勘查。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