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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5年3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月11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31-****025、****513(环评科)
通讯地址:****广场4号楼1228室
序号 | 审批文号 | 批复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报告类型 | 环评批复 |
1 | 兰环审〔2025〕26号 | 2025/3/11 | ****PC瓦、PC耐力板和树脂瓦加工项目 | **** | **县树****石材厂 | ******公司 | 报告表 | 兰环审〔2025〕26****环境局关于****PC瓦、PC耐力板和树脂瓦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2 | 兰环审〔2025〕27号 | 2025/3/11 | ****公司铝卷材铸轧加工项目(变更) | ****公司 | **县河桥镇建设坪 | ******公司 | 报告表 | 兰环审〔2025〕27****环境局关于****公司铝卷材铸轧加工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