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的“:S10**至马鬃山高速公路**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需要对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基本概况予以公开。
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内容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S10**至马鬃山高速公路**段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位于**省**市**区、**县、**县等
建设性质:**
主要建设内容:S10**至马鬃山高速公路**段起自**市**区二十里铺,与G30连霍高速、G0611张汶高速“十字”形枢纽立交衔接;路线终点位于**县与**区交界处的三墩镇碱泉子,与拟建S10张马高速**段顺接。项目推荐方案路线全长194.337公里,共设置桥梁13207m/100座,其中大桥7942m/23座,中桥2638m/39座,小桥712m/29座,互通立交主线桥1915m/9座,涵洞267道,桥梁占比6.8%。沿线共设置互通式立交8座,其中枢纽式立交1座,出入口互通式立交7座(**北、板桥、**、**北、黑泉、罗城、**),同步建设互通立交连接线9.809公里/2条。全线设小桥式通道876m/36座,涵洞式通道114道,分离式立交669m/8座,**240m/3座,渡槽120m/3座。设置**北、**北、**3处服务区,项目运营管理机构1处,养护工区1处,匝道收费站7处。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李刚 186****380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6****0295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内容。在公众参与时限内,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公众意见表的格式和内容,则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为准。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邮寄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
202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