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一批废旧物资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3-2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4-02 17:00:0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标的 概况 | 标的信息 |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挂牌价(元) | 交易保证金(元) | |||||||||
一批废旧物资(废弃板房、分接箱等) | 1批 | 2,588,000.00 | 770,000.00 | |||||||||
位置 | **县**镇 | |||||||||||
标的现状 | 闲置待报废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3月5日 | |||||||||||
评估机构 | ****事务所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交易所****公司(以下统称“****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董事会会议纪要〔2025〕4号 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5〕5号 党委员会议纪要〔2025〕3号 | |||||||||||
特别 告知 | 1.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标的拆除交割。 2.作业中所需拆除、装备、装车、运输以及装卸费、运输费、垃圾全面清运费均由受让方负责。 3.受让方在进场拉运前还需向转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并签订《安全协议》。 4.可开具(13%)增值税发票。 | |||||||||||
交易 条件 | 资金交纳方式 | e交易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2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一次性足额交纳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并携带相关资质手续与转让方共同办理标的交割。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支付价款的,视为违约。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应按转让方要求进行设备拆除(挖)、拉运等工作,并完成场地平整、垃圾清运,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要求完成设备拆除(挖)、拉运、场地平整、垃圾清运等工作的视为违约。 2.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7日内完成标的全部拉运及场地平整、垃圾清运等相关工作。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完成的,若转让方同意延期交割,受让方须按500元/日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交割的违约金;若转让方不同意延期交割,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转让方****集团组织挂牌。 3.受让方须按转让方要求进行交割,对转让标的的拉运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装运以及处置等过程中,如发生事故,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标的交割期间的一切安全和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及其装运人员须按照转让方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标的交割,不私自进入非转让标的区域,不私自动用任何非转让标的,不原地再次转让标的,并按转让方要求完成全部拉运及现场清理工作。 5.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标的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负责。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 2.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集团及转让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集团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和拆除交割,受让方必须采用安全方式装运及转移,转让标的移交后能否二次使用由受让方自行判断,出现以上事项均不取消交易和调整成交价格。 4.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及标的交割期间,应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评估,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接受交割标的的一切现状,认可并接受《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5.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6.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7.成交后,****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8.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政府相关机构的失信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03-20 09:00:00 至 2025-04-02 17:00:00(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04-02 17:00:00,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受让方支付全额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交易保证金待标的全部交割完毕,****集团收到转、受让双方共同签署的资产交割单并结算完毕后无息原渠道退还。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或其他违约情况,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2日内签订《报价书》《成交结果确认书》的;未在2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2日内签订《成交通知书》;未在2内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7)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交割标的的。 (8)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解、装运及处置等过程中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约定收取 | |||||||||||
附件下载 | 产权交易合同(盖章).pdf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黄经理 陈经理 | ||||||||||
咨询电话 | 136****8161 189****6866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省**市**区**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 |||||||||||
技术支持 | 0935-****145 | |||||||||||
其他 | 1.****集团网站www.****.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