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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至**三四线铁路**至**段工程LZX-WZ-ZQ/LLXSG-LZX-WZ-ZQ4标段第一期临时用地的申请》已收悉,你公司申请在陈户镇、老军乡修建**至**三四线铁路**至**段工程LZX-WZ-ZQ/LLXSG-LZX-WZ-ZQ4标项目拌合站及临时性生活用房。经我局2025年3月10日局务会议研究,****公司在陈户镇、老军乡修建1号拌合站,权属为国有土地,地类为天然牧草地、农村道路,占地面积49483.32平方米;临时性生活用房,权属为国有土地,地类为天然牧草地、农村道路,占地面积12106.31平方米,作为项目建设临时用地使用。用地总面积61589.63平方米(其中:占用天然牧草地59039.53平方米,农村道路2550.1平方米)。四至界线具体位置均以宗地图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政府关于印发****至**三四线铁路**至**段(**县)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目临时用地以有偿方式提供,临时用地使用总面积为61589.63平方米(92.38亩),经核算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490625元(大写:肆拾玖万零陆佰贰拾伍元整),该费用不包括草原植被恢复费。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根据《****至**三四线铁路**至**段工程LZX-WZ-ZQ/LLXSG标LZX-WZ-ZQ4标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临时用地土地复垦保证金67.3749万元(大写:陆拾柒万叁仟柒佰肆拾玖元整),****银行****分行出具土地复垦保证金保函。
接此批复后,请你公司严格按照批准用地位置、面积和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用地期满前交回验收合格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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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