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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市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25〕1号)要求,现将**县2025年“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目标任务:为全县50名就业年龄段(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和重度肢体(一、二级)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
二、服务标准:按照每人每年1800元标准,补助托养残疾人接受各种形式的托养服务。
三、服务内容: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为主,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
四、服务形式:采用居家托养服务形式,以上门的方式为分散居住在家中、不适宜或不愿意到机构中进行集中托养的,符合托养条件的残疾人进行托养服务。
五、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7.5万元,市、县各财政配套资金0.75万元。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6日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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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