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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G312线K2959+490至K2973+000段养护工程施工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编号:****
****2025年G312线K2959+490至K2973+000段养护工****运输厅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负责组织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2025年G312线K2959+490至K2973+000段养护工程施工项目监理
建设地点:**省**
项目建设规模及技术等级:(1)工程方案:G312线K2959+490至K2973+000段由于交通量增长,沿线重载车辆增多,造成沿线路面沉陷、坑槽、网裂等病害严重。为有效提升路况质量,改善公路通行环境,对该段实施养护工程,主要工程方案为:K2964+620至K2970+100段、K2964+620至K2970+100段单幅共计13.98km路面精铣刨1cm,局部病害处治后铺筑橡胶改性沥青碎石封层;K2979+800至K2979+930等9个路段0.855公里,铣刨原路面10cm,并对局部基层病害进行维修后,采用4cm密级配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6cm半柔基体大空隙沥青混合料SPAC-20进行重铺;K2964+500至K2964+620段、K2966+140至K2966+240段0.22公里,铣刨原路面10cm,并对局部基层病害进行维修后,采用5cm半柔基体大空隙沥青混合料SPAC-16+5cm密级配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C进行重铺;其它路段铣刨原路面10cm,对局部基层病害进行维修后,采用4cm密级配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6cm半柔基体大空隙沥青混合料SPAC-20进行重铺。(2)主要工程量:1cm路面精铣刨61214平方米,9cm路面铣刨6390平方米,10cm路面铣刨18190平方米,20cm基层铣刨3684平方米,4cm厚AC-13密级配改性沥青混凝土16488平方米,5cm厚SPAC-16半柔基体大空隙沥青混合料1702平方米,5cm厚AC-20C密级配改性沥青混凝土1702平方米,6cm厚SPAC-20柔基体大空隙沥青混合料16488平方米,粘层18190平方米,透层24580平方米,修补9cm厚AC-20C密级配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6390平方米,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3684平方米,24cm宽基层裂缝贴1007米,10cm面层裂缝贴12057平方米,灌封胶灌缝24114平方米,碎石上封层61214平方米,路肩修复65立方米;交通标线3944平方米。
预算金额:17.4877(万元)
监理服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监理服务工作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工作。
工期: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具有2023年度或2024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人员要求
3.1 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曾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总(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职务,从事监理工作5年以上。目前未在其它项目上任职,或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须书面承诺)。
3.2 现场监理员2名,具有工程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相应从业资格,从事监理工作3年以上。目前未在其它项目上任职,或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须书面承诺)。
3.3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存在犯罪行为(投标人须自行提供承诺函)
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内(2020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业绩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的施工监理。
5、信誉要求:投标人的资****运输部“《**公路建设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cn)”并生成名录信息发布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相符。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
三、磋商文件获取及要求
1.获取时间:2025年03月31日至2025年04月07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2.获取地点:****1109室(地址:**市**区飞雁街118号G座);
3.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须提供资格要求的资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函(格式自拟)等内容并装订成册一套,以备核查。
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10日09时30分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智慧阳光采购平台4楼第二开标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发布在《**经济信息网》(www.****.cn)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李继玮
电 话:180****7314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飞雁街118号
邮编:730010
联 系 人:赵丽霞、韩雅娟
电 话:173****1220、136****2730
E-mail:****@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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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