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保证公开招租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评估代理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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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单位
具备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
三、评估对象
兴合大厦西侧101门店(含附属设施设备),房屋面积267.59平方米。
四、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为具有中华人民**国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具备招标代理业务。
2.申请单位必须具备较强的专业实力、专门组建工作组,并对每位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
3.被列入被执行人或近三****公司不得申请,不得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良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遴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五、遴选程序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共1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日18:00(星期二)。
2. 申报材料:(1)《评估代理文件申请书》;(2)报价文件;(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5)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情况的相关资料复印件。相关资料请加盖公章确认。
3.材料提交:现场递交(一式三份)。
4.评审组织:根据申请单位的整体实力、公司报价等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遴选评估代理机构。结果确定后,******社联合社网站予以公示。
5.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单位,我单位将与其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李女士 180****6319
单位地址:**市**区西大街98号兴合大厦5楼(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