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挥发性有机物便携式监测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4-22 09:00: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挥发性有机物便携式监测监管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21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202.6(万元)
采购需求:1.红外热成像仪1套, 2.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检测仪1套,3.便携式总经检测仪(FID)3套,4.便携式TOC检测仪(PID)2套,5.颗粒物快速分析仪 2套,6. vOcs执法检测管理系统1套。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 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扫描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2025****公司需提供2025年的财务状况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纳税证明: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完税证明)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政府采购 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8****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注:以上资格审查资料中2-5项内容,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时,应将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一并公开。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3-31至2025-04-21,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登录“****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04-22 09:00:00
地点:****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①**市公共**交易网:https://zyjy.****.cn/f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方特大道2388号
联系方式:173****76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通达街 3 号雁京商务大厦 24 楼
联系方式:189****72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73****7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