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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乡镇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 乡镇集贸市场改造提升 )工作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建〔2023〕9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甘商务流通发〔2022〕347号)《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甘商务流通发〔2024〕12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商务财务发〔2024〕239号) 等文件 精神 , 拟在我县内公开征集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乡镇集 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乡镇集贸市场改造提升 项目 予以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奖补。
一、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乡镇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奖补范围包含:
(一)地面、顶棚、墙壁等基础设施;
(二)排水、供电、照明、停车场等公用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通信系统;
(三)厕所、垃圾处理、冲洗消毒等卫生设施;
(四)便民药箱等医疗救护设施;
(五)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安置安全监控系统;
(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配置物流仓储设施,包括冷藏、冷冻、常温、分拣等设备;
(七)有条件的地方配置检验检测、电子结算等服务设施设备。
二、项目承办单位(企业)申报专项资金支持,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乡镇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申请报告;
(四)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项目预算、实施内容、项目进度、运营情况、预期效果、拟申请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资金金额等;
(五)单位(企业)征信记录等;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一)****商务局初审;
(二)项目初审通过后,由县商务局组织开展专家评审确定项目。
四、项目承办单位(企业)在项目实施中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实施工作;
(二)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和资金使用安全,不得蓄意骗取专项支持资金;
****商务局、县财政局要求如实填报项目进度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其他需填写的统计调查表;
****商务局及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商务局组织的项目调度、督查、验收及绩效评估等工作;
(六)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七)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于出现的问题或意见建议,****商务局反馈。
现予以公告,申报时间截止2025年4月9日。
联系方式:****
电话:0938—****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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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