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合同包1(**县高原藏艾康养产品智能化提升项目):
废标理由:招标文件报价评分的评分标准中要求,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46号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规定,对其投标报价按 12%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 但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招标文件不符合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同时投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序号17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的1.中小企业折扣: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招标文件前后存在矛盾。
合同包1(**县高原藏艾康养产品智能化提升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张玉梅 周克勋 郭宏权 张军、马兴红(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县高原藏艾康养产品智能化提升项目): 0元。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县**镇西大街160号
联系方式:151****88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州******社区当周街521号1栋二单元201室
联系方式:152****887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卢军霞
电话:152****8871
****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