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关于**市**区****公司延续**供水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 ||||
| **** | 发布日期2026-10-16 | 文号甘水**发〔2026〕293号 | ||
| **水利 | ||||
**市**区****公司:
你公司关于延续**供水项目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省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办法》以及《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经核查相关资料,现批复如下:
一、****公司**供水项目延续取水。项目取水地点位于**省**市**区两水镇后坝村,取水水源为地下水,取水类型为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取水用途为制水供水。结合**区地下水水量管控目标及上个取水周期实际取水量,核定项目年许可水量1000万立方米,有效期5年,其余证载信息不变。
特殊情况下,你公司应服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二、你公司应严格落实取水许可管理和水**保护相关规定,严格水**用途管制,不得超用途、超范围供水;及时足额缴纳水**税,加强用水统计和计划用水;定期对计量设施检定校准,确保数据稳定上传至**省取水口监测计量管理系统。
三、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加强监管,你公司要积极配合,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四、取水许可证有效期满,如需延续取水,你公司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提出延续取水申请。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若项目取水水源、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等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申请取水。
****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