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越王博物院招选王宫展区移动餐饮车社会化运营合作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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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选王宫展区移动餐饮车

社会化运营**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实施办法》(穗文广旅〔2024〕17号),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形成开放多元、充满活力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新格局,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需求,做优文创经济,推进业态融合发展,****服务社会化改革,打造现代服务新格局,深入挖掘文化文物**,加快推进市场化开发步伐,进一步丰富****各项文化服务内容,现发布****王宫展区移动餐饮车社会化运营**方招募公告。

一、招选场地

****王宫展区西门入口草坪处,约10平方米。如遇观众较多的情况,允许利用餐车周边场地增设便民休憩设施。



二、招选对象

有较高的茶咖轻餐开发销售能力、有成熟的运营团队、有稳定销****公司。

三、**内容

(一)本次招选**内容为****对**单位授权所辖文物和遗址信息,开发轻餐饮类文创产品,并落地本次招选区域进行社会化运营,为期6个月。

(二)**单位需对本次****博物院文化调性的改造,自付费用,方案须报经院方审核同意,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申报相关证件或执照。

(三)合约期内,**单位需对移动餐车外观做符合****文化调性的改装;针对本项目,**单位需配备包括但不限于移动餐车销售人员、项目运营管理人员在内的团队保障。

四、招选意向**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二)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过去三年内(2023-2025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具备其所运营内容的相应资质或许可。符合国家规定从事相关行业的有关规定,按照运营方案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开展运营工作。

(五)具备近三年(2023-2025****博物馆****商场运营门店的相关经验(需提供合同副本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

五、**细则

(一)**方式。采取销售分成的模式。院方所得销售分成不低于15%。

(二)**保障。**单位须向****书面承诺,保证所有设计皆为原创,若有侵权、盗版争议及违法事实,博物院保留一切追责权,同时需保障轻餐饮的食品质量与安全。

(三)**期限。公示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以实际签订时间起始,为期6个月。若**单位发生违约事件,院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若遇到重大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情况,经双方协商可调整**期限。

(四)知识产权保护。**期内,****授权**方使用所辖文物和遗址信息的相关知识产权,并享有由乙方开发、创造或投资形成的,与****运营相关的新的品牌、商标、文创产品、IP、数据信息、运营管理系统软件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方需协助院方完成相关知识产权的登记及保护工作。

(五)收款管理要求。中选单位须通过经****书****银行账户统一收取全部销售款项。未经****事先书面同意,中选单位不得变更收款账户或委托任何第三方代收相关款项。若因中选单位账户信息错误、擅自变更账户或第三方代收导致款项流失、延迟到账等,中选单位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造成的直接损失。

(六)禁止转包分包要求。未经****书面同意,中选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设施或项目转交第三方提供相关服务,严禁转包、分包,不得在场地内开展与本合同服务项目无关的活动。

(七)如中选单位为**以外的企业,并未****公司的,则需****公司以运营本项目。

(八)**结束后,**单位需负责对运营场地恢复绿化及执行其他必要的美陈措施。

六、监管要求

****将在**期间建立常态化的监督管理机制,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等,进行全过程监管和服务考核。若**方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即刻终止**协议,并记入信用档案,五年内严禁涉事单位及人员参与****的服务工作。

七、招选流程

(一)向社会发布招选公告。

(二)组织综合评审。(评分表见附件1)

(三)向社会公示成交**单位。

(四)签署**协议。

(五)项目实施。

八、投递时间

2026年10月16日—10月24日,7个工作日。

九、报名材料

(一)单位资格证明材料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申请则无需提供此项)。

3.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2025年以来任意六个月纳税证明记录复印件(报名单位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的报名单位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文件,提供“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6.合法有效的与所运营内容相对应的资质或许可。线上销售需提供电商合法存续链接及其他证明材料,线下销售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件及场地实照证明。

7.近三年(2023-2025年)至少三家存续且运营良好的门店相关证明材料。

8.报名承诺书(附件2)。

****博物院公开招募**方申请表(附件3)

含申报单位基本信息、以往相关项目案例、与运营内容相关的资质或许可证明、荣誉奖励等内容。

(三)联系方式

1.凡符合以上条件并有**意向的企业和社会组织,请于10月23日下午17:00前将3份(一正两副。正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纸质报名材料装订成册邮寄至****,并将电子扫描版PDF发送至邮箱:****@126.com。(注意:所有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每一页均须加盖公章,装订册加盖骑缝章。纸质、电子材料均以院方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联系人:石老师

3.联系微信:yijun_shi317(添加时请备注来意及单位名称)

4.邮寄地址:**市**区**北路867号****

5.邮箱:****@126.com。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选事项如只有一家符合资格的意向方投递材料,将由****组织院内评审,评审得分为60分及以上视为及格,即为本次招募事项的落地**方。如超过一家符合资格的意向方投递材料,则由****组织院外专家评审,及格且排名第一的应标单位为本次招募事项的落地**方,若该单位放弃**,则由第二名得分及格的单位递补**,以此类推。

(二)****对参与报名的单位因响应本次招选**意向而引起的费用概不负责。

(三)参与报名的单位响应本次招募**意向,即被视为接纳本公告所有条件。

(四)参与报名的单位必须完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出现损害国家和****利益、弄虚作假的行为,我院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本次招选须遵照上级关于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的相关政策落实,如有与上级政策不相符的内容,以上级政策要求为准。





附件下载


- 附件1 -

评分表

- 附件2 -

承诺书

- 附件3 -

审核表



********研究中心)

2026年10月16日


撰稿:石一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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