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公示公告 | |
| 发布日期: | 2026-10-10 | |
| ****环境局**分局 | 文号:||
| ****环境局**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市**区王家沟山洪沟道治理项目 | **省**市**区黄坪镇 | **** | ******公司 | 工程位于**区黄坪镇王家沟流域,不新增永久占地,临时占地2700m2,堤防**总长3.886km,皆位于王家沟左、右岸,包括楼房坝右岸2段115m、楼房坝左岸3段280m、阳坡村右岸1段1096m、黄坪村右岸1段342m、黄坪村右岸2段329m、黄坪村左岸1段350m、石堎村右岸1段762m、石堎村右岸2段612m,。项目总投资8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占总投资的5.24%。 |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大风天气禁止施工;装卸材料、开挖土方进行防护;进场道路、施工场地等定时洒水。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加盖篷布以减少洒落;堆场远离处于下风向的居民区,并遮盖或洒水以防扬尘污染。 水环境保护措施:非汛期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遇降雨天停止施工,机械车辆停放远离河道,严禁施工废弃物在河道堆放。生活污水泼洒抑尘;施工废水利用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产中或泼洒抑尘。 声环境防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经指定的路线进行材料运输;检查施工机械的工作状况;安排施工时间及作业方式,避免夜间在居民区等敏感点进行高噪声作业。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当地有关部门指定的垃圾堆放场进行处置。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可利用部分外售综合利用,不可利用部分清运至当地建筑部门指定位置合理处置。 | / | / |
| 2 | **市**区沟坝河整流域治理工程 | **省**市**区两水镇、蒲池乡 | **** | ******公司 | 工程区位于**区沟坝河流域,隶属**区蒲池乡、两水镇辖区,起点坐标:104度48分43.426秒,33度32分28.315秒;终点坐标:104度48分29.601秒,33度24分54.418秒。工程共涉及**堤防、堤防加固,总治理河长为7.35km,堤防长8.101km(涉及**堤防段7.598km,基础维修加固0.503km)。其中:蒲池乡咀台村段**堤防(右岸)01段1504m、蒲池乡咀台村段**堤防(右岸)02段56m、蒲池乡汪家坝村段**堤防(右岸)01段294m、蒲池乡汪家坝村段**堤防(右岸)02段185m、蒲池乡汪家坝村段**堤防(右岸)03段505m、蒲池乡汪家坝村段**堤防(右岸)04段313m、蒲池乡坪儿上段-加固堤防(左岸)01段272m、蒲池乡坪儿上段-加固堤防(左岸)02段151m、蒲池乡坪儿上段-**堤防(左岸)01段770m、蒲池乡坪儿上段-**堤防(左岸)02段553m、两水镇杜家沟-前村段**堤防(左岸)01段580m、蒲池乡汪家坝村段**堤防(左岸)05段450m、两水镇杜家沟段**堤防(左岸)01段435m、两水镇前村段**堤防(左岸)02段810m、蒲池乡汪家坝村段**堤防(左岸)01段302m、蒲池乡汪家坝村段**堤防(左岸)02段220m蒲池乡汪家坝村段**堤防(左岸)03段315m、蒲池乡汪家坝村段**堤防(左岸)04段256m、蒲池乡咀台村左岸1段基础加固80m、蒲池乡坪儿上村右岸1段水毁修复(**)30m、蒲池乡坪儿上村右岸1段水毁修复(**)20m。项目总投资3381.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占总投资的1.24%。 | 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严禁抛撒、乱置乱放粉状原料,粉状原料运输、装卸、堆放时加盖苫布,降低装卸、投料高度,在混凝土搅拌系统周围设置围挡,粉状原料投入砼拌系统时,边注水边投料等措施可降低粉尘的产生量,及时清理拌合系统周围自然沉降的粉状原料,可避免粉状原料二次粉尘污染。(2)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内施工人员盥洗废水废水泼洒抑尘,如厕依托租赁民房旱厕。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循环利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工序、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加装消声减震装置等措施,同时在夜间应禁止施工。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废钢材等可回收利用的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再利用,无法综合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合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当地有关部门指定的垃圾堆放场进行处置。 围堰内的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围堰。采用机械的方法拆除,围堰拆除料用于堤防基坑回填。 运营期: 项目为沟道治理工程运营期不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等污染物,不存在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因素。 |
公示期:2026年10月10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环境局**分局 电话:0939-****190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环评股 邮编:74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