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县年产60万平方米管道防腐保温项目 | **省**市**县三十里铺镇**村 | ****公司 | **创诚****公司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5335平方米,总投资4900万元,本项目规划建设管道防腐保温生产线三条,其中环氧粉末防腐管生产线两条,(总计年产40万平方米环氧粉末防腐管);年产20万平方米聚氨酯保温管生产线一条,建设相关配套设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钢管在全封闭抛丸机内进行,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进入“旋风除尘+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静电喷涂作业在封闭箱内进行,喷涂产生的环氧粉末粉尘经集气罩进入“旋风除尘+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环氧粉末固化工序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聚氨酯发泡、聚乙烯颗粒熔融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与环氧粉末固化废共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经管网排入**市**县西****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主要来自各种生产设备,选择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氧化皮及金属粉尘、除尘灰、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于一般固废贮存点,定期外售相应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钢丸收集于一般固废贮存点,回用于抛丸工序;PE颗粒使用包装袋收集于一般固废贮存点,****回收部门;废“白料”桶、废“黑料”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涂覆料、废滤芯等危险废物暂存至危废贮存点,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
| 公示期限: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环境局**分局 0934-****762(电话) 通讯地址:**县北区**街13号 邮 编:745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