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甘X5391应急等2台报废消防车辆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10月22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10月28日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 标的概况 | 序号 | 车牌号码 | 品牌型号 | 车架号 | 发动机号 | 装备日期 | 车辆类型 | 转让底价(元) | 交易保证金(元) | ||||||||||
| 1 | 甘X5391应急 | 隆华牌BBS5190GXFSG80ZP | LZZABBMF17W339981 | 071****0964H | 2008年12月8日 |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 64317.00 | 10000.00 | |||||||||||
| 2 | 甘X5396应急 | 振祥牌 MG5160GXFSG55 | LZZABBNF6AW478771 | 091****01457 | 2010年7月8日 |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 |||||||||||||
| 以上两台报废车辆整体转让。 | |||||||||||||||||||
| 评 估 情 况 |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10月14日 | |||||||||||||||||
| 评估机构 | 甘****事务所(普通合伙) | ||||||||||||||||||
| 基本情况 | 转让名称方:**** | ||||||||||||||||||
| 转 让 方 承 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以下统称“****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支队 | ||||||||||||||||||
| 特别告知 | 1.转让标的为报废消防车辆,受让方须按照机动车管理相关规定,自行协调、办理转让标的拆解拉运等所需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报废车辆切割、相关影像资料留存、办理车辆报废手续等),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出具车辆报废证明,独自承担全部税费。否则,视为违约。 2.标的拉运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生产,做好防火、防污染等工作,否则,由此引发的责任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 ||||||||||||||||||
| 交易条件 | 资金交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受让方须在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足额交纳交易价款、交****集团指定银行账户。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相关资质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标的移交 | 1.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以实物现状完成标的交割工作,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负。 2.受让方须在车辆移交次日起15日内车辆报废拆解并出具相关手续,若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完成的,若转让方同意延期,则按500元/日向转让方支付延期违约金,若转让方不同意延期,则转让方有权自行解除合同,同时受让方所交纳的合同履约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车辆移交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事故、丢失及损毁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 ||||||||||||||||||
| 转让方式 | 在公告期内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照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公告期:2026年10月22日—10月28日17时。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勘查转让标的, 签署《现场勘查确认书》,并在公告期内携《现场勘查确认书》到指定报名地点登记报名,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意向受让方,取得参与受让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受让未成交者,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应按期完成转让标的全部交割及报废拆解工作,标的移交后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应具备转让标的运输和拆解所需相关资质条件,并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管理相关规定和操作规范进行拆解,妥善处理转让标的及现场废弃物。 4.受让方须按照消防车辆管理相关规定,自行协调、办理转让标的拆解拉运等所需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报废车辆切割、相关影像资料留存、办理车辆报废证明等),并承担全部税费,确保拆解拉运工作顺利进行。受让方及其拉运人员应遵守转让方有关规定和要求,接受转让方安全监察及安全考核,不得私自进入非转让标的区域,不得私自动用任何非转让标的,不得原地再次转让标的。 5.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完成车辆报废拆解并出具相关证明和手续后原渠道退还(不计利息)。 6.成交车辆自移交后所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车辆安全等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须在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付清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8.成交后,****集团仅向转让方和受让方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9.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和移交,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性能完好。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标的,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相关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和法律责任。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误差、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10.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1.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等相关文件。 | ||||||||||||||||||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政府相关机构的失信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 竞价报名 | 标的展示 报名时间 | 2026年10月26日— 10月27日,09:00:00至 17:00:00 |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 主体资料。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相关资质。 2. 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意向受让方应在项目公告期截止日17:00:00之前交纳交****集团****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全额退还交易保证金。 3.《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受让方支付全额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完成车辆报废拆解并出具相关证明和手续后原渠道退还(不计利息)。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或其他违约情况,****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在扣除****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及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结果通知单》的;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 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 ||||||||||||||||||
| 附件下载 | -- | ||||||||||||||||||
| 咨询联系人 | 文经理 166****8886 陈经理166****4666 | ||||||||||||||||||
| 踏勘联系人 | 曹主任 187****2305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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