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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6〕213号)精神,精准发放我县新参保企业稳岗返还资金,依据工****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现将**31家新参保企业的划型结果(见附件)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10月23日至10月29日。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可通过来电、来信、面谈等方式,对公示对象弄虚作假上报材料,以获得中小微企业的划型等问题进行投诉举报;参保企业对本单位划型结果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通过提交《申请变更企业划型承诺书》,向****提出书面变更申请,我们将认真受理,调查核实,从而确定新的划型结果。参保企业类型一旦划定,政策执行期内不再变动。
受理反映部门:****
联系电话:0932—****237
附件:**新参保企业划型结果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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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