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宝中线K167+046涵排水不良水害复旧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公司宝中线K167+046涵排水不良水害复旧项目,《****公司关于2026年水害复旧等项目临时计划通知单》(计建预〔2026〕2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安全生产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代理招标。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工程名称:宝中线K167+046涵排水不良水害复旧。
2.工程规模:本次招标共1个项目,不划分标段。
主要工程内容:主要工作量为拆除混凝土路面30.6立方米、拆除混凝土盖板沟225立方米、清淤320.4立方米、C30混凝土501立方米、C25混凝土30.6立方米、盖板钢筋:HPB300钢筋6.9吨、HRB400钢筋18吨、排水沟钢筋:HPB300钢筋(Φ10)17吨、HRB400钢筋(Φ22)21.3吨、维修浆砌片石排水沟45立方米。
3.计划建设工期:30天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资格要求如下:
3.1.1标段编号:/
3.1.1投标人须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开具国家规定适用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3存在以下行为的投标人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1.3.1****商行****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2****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在(投标截至日前****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
1.4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1.5对各标段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5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机构,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得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2.潜在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铁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5.3.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1.5.4.中标后必须开具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5.5.中标后必须作为施工主体,进行施工方案编制、审查,计划提报,现场施工负责、防护设置。
1.5.6.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安全事故,****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发生较严重安全稳定问题。
1.5.7..投标人须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银行资信证明。
1.5.8.本次招标不接受近3年中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被解除合同的投标人。不接受经“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后显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以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5.9.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开具国家规定适用税率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
4.1投标人须为供应商采购资料投递系统(网址https://wzb.cr-lanzh.****.cn:8089/#/login,简称“资料投递系统”)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供应商采购资料投递系统注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2日19时00分至2026年10月27日19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资料投递系统参与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资料投递系统操作手册见国铁采购平台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不收取个人账号汇款,缴费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
标书费、招标代理费交款账户: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916********3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市铁路支行
银行账户:104****32414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08时00分至2026年11月9日08时30分,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08时30分,地点为**市**区**路40号印务所3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定于2026年11月9日08时30分(**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省**市**区**路40号印务所3楼。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上述各项时间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中国铁路****
地址:****车站广场56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21-5025、0955-****02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
联系人:邢工、支工
电话:0931-****087、0931-****508
监督、投诉电话:市电 0931-****168 路电 071-26168。
8.1异议受理:
电话:0931-****020 邮箱:****@163.com
8.2异议受理须知:
8.2.1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七)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2.2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10.1电子版响应文件(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0M,如大于200M的文件请压缩后上传)通过“资料投递系统”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在项目对应的包件上传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供应商资料投递系统操作手册》)。系统通道将在响应截止时间关闭,因响应人原因未及时完成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将视为无效投标。(注:响应文件必须分包件上传)
10.2投标文件递交注意事项: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省**市**区**路40号印务所3楼。
10.3已购买采购文件的响应人如放弃响应的,须在项目开启截止时间前3日通过“资料投递系统”在项目对应的包件点击弃标并上传弃标函(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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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