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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环评报告
(附链接)
1
****建设现代化食品生产车间建设二期工程项目
**省******经济开发区胡川园区
****
******公司
报告表
2
年产4500吨食用酱油、食醋及食用植物油等系列调味品、蔬菜腌制品生产线迁建项目
**省******经济开发区胡川园区
**县****公司
******公司
报告表
3
**秦水源500吨调味品加工生产项目
**省******经济开发区胡川园区
甘****公司
******公司
报告表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环境局****分局
电话:0938-****522(传真)
邮箱:****@126.com
通讯地址:****广场****环境局窗口
邮编:74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