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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心A区项目规划许可手续的公告 |
| 为规范规划行政许可管理,维护城乡规划严肃性,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中心A区项目规划许可撤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心A区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地址:位于**生态科技创**,**科创四路、南至科创北路、西至**路、北至永**路。 规划许可证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撤销事由 建设单位取得上述《建设用地规划规划许可证》后,长期未申请办理后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项目搁置,未能按期组织实施,已不具备继续实施条件。为严格规范规划许可管理、盘活存量规划**、维护规划刚性权威,经核查研究,依法对上述规划行政许可予以撤销。 三、撤销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及城乡规划管理相关规定,我局决定撤销上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对应附图、附件全部行政许可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原规划许可证书及相关审批文件自动废止,不再具备法律效力。 四、有关说明 1. 本公告为行政许可撤销公示,原许可证书作废,不再作为项目建设、审批、确权等任何依据。 2. 请建设单位及时交回原规划许可证书原件,拒不交回的,以本公告为准。 3. 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特此公告。 ******局 2026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