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关于2026年10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甘肃-张掖-临泽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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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10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发文字号
关键词
****环境局**分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2026-10-27
是否有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10月27日-10月28日(2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6-****105

地址:**县滨河路城建环保综合办公楼(715室)

邮 编:734200

项目名称

**县**供热设施保障能力提升改造项目

拟批准公示日期

2026年10月27日

建设地点

**县凹凸棒石新材料产业园创新区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属污染影响类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县凹凸棒石新材料产业园创新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0°07'37.649"、北纬39°06'58.659",热源厂整体占地30000m2,主要建设内容:在现有热源厂锅炉房预留位置安装1台65t/h燃煤链条锅炉及附属设施,对厂区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改造,配建封闭式煤库1座;升级改造换热站4座,更新改造供热管网2×2.393km;对厂区2台燃煤锅炉(现有1台29MW和本次**1台65t/h)实施环保设备超低排放提标改造,使排放浓度能够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项目总投资8864.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4.1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平面布局和施工时序,严格执行《**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要求的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管道试压废水沉淀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选择低噪声设备、做好施工器械保养和维护等降噪措施有效降噪,施工期场界噪声须控制在《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运往就近的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运送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现有1台29MW燃煤热水锅炉废气处理设施经超低排放改造后,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SNCR-SCR联合)脱硝技术+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内含管束式除尘除雾器)措施处理后排放;**装的1台65t/h燃煤热水锅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联合)脱硝技术+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内含管束式除尘除雾器)措施处理,锅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53-2018)中超低排放限值,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煤锅炉排放限值,锅炉废气处理后依托现有1根已建60m高烟囱排放,确保废气排放口及采样平台规范化设置,对现有废气在线自动监控定期进行比对监测,确保数据有效。燃煤封闭储存,煤库设置喷淋洒水装置,燃煤通过封闭廊道输送,炉灰、炉渣封闭储存。石灰石粉仓仓顶产生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厂界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锅炉定期排污水、软水制水排污水和脱硫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或循环利用,不外排。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布袋、废包装材料暂存于厂区已建一般固废暂存间,废布袋产生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回收利用;锅炉灰渣、除尘灰定期清理后在热源厂已建灰渣库暂存,脱硫渣在热源厂已建脱硫渣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作为建筑材料综合利用;锅炉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树脂更换后由厂家进行回收。设备维修废矿物油、废含油抹布、废催化剂在热源厂已建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定期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热源厂噪声源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设施、厂房隔声,加强管理等措施后,热源厂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换热站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设施、隔声、加强管理等措施后,换热站周边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功能区标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