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5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建设项目公示

审批
甘肃-定西-陇西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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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5****环境局拟审批建设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15 11:3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5日-2026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2-****841 0932-****762

通讯地址:**省**市**区**路9号 ****环境局

邮 编:743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县辽西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市**县**镇仙家门、东梁村、陶家门,巩昌镇汪家门村等

****

**宗盛****公司

本项目为**项目,工程起点位于**县**镇仙家门,沿线途径李家沟、陶家门、张家门、东梁村、孙坪村等地,于**县巩昌镇汪家门村与锁峪沟汇合。建设内容主要包括:⑴生态强化拦滤设施建设工程—**生态强化拦滤设施建设工程17.83km,其中左岸9.92km,右岸7.91km。⑵河滩修复工程—对辽西河河段两岸裸露的河滩地区域进行生态修复,修复河滩地面积16.25hm2,植被种植面积16.25hm2。⑶采砂坑修复工程—修复采砂坑2处,1#采砂坑修复面积0.79hm2,2#采砂坑修复面积0.37hm2,植被种植1.16hm2。⑷生态隔离带建设工程—**林地缓冲带2处,总面积为0.84hm2。项目总投资483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5万元。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通过采取对靠近村庄等敏感目标的工程段施工现场设置不低于1.8m高的围挡;定期对施工场地、运料道路等施工场所进行洒水;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等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或苫盖严实等扬尘防治措施,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定期检修施工机械和车辆,不得使用未经编码登记和尾气检测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期大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基坑开挖排水采用明沟排水方案,基坑水在集水井内静置沉淀后经潜水泵抽出排至下游河道内。混凝土养护水、机械清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营地设置环保厕所,定期清掏,生活污水用于营地厂区泼洒抑尘。施工过程中做好地表水保护:严禁汛期施工,设置施工临时导流围堰;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和维护,防止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油污随雨水冲刷进入附近水域;加强施工管理和监督,禁止施工人员向水域中排放污水、生活垃圾或其他污染物等。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立临时声屏障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作业时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中标准限值。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施工期开挖土方于围堰背侧河滩地空地处进行临时堆放,及时作为生态护岸工程填筑、采砂坑回填、河滩平整回填、围堰修筑等材料回用。剥离的表土于各工程用地范围内临时存放,堆存完毕后优先用于项目区生态恢复。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剩余部分及时清理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做好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施工期采取严格控制施工界线,禁止越界施工;合理安排施工组织,缩短占用时间,以减少对区植被及野生动物的影响;施工完成后,对临时工程占地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对施工造成的裸露地表进行生态恢复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