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市**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 (******项目)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的调查,调查结论如下:
(1)本次调查地块为:******项目地块,位于**市**县夏官营镇夏官营村,**学二路(S104省道),南至规划科七街,西至现状城市绿化树林,北至现状城市绿化树林,调查范围面积为5689.17m2。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
(2)根据收集的资料分析判断,地块历史用途为农用地(耕地),2018年12****政府批复,将调查地块征收储备为国有建设用地,2026年4月《****中心**(**生态创**)夏官营片区XGY-04-1用地实施层面详细规划》中将调查地块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2026年7月《******局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中调查地块****卫生健康局,拟建设**市**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项目),土地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0806),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储备期间也无工业生产活动和环境污染事件发生,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风险较低。
现场踏勘时未发现工业使用痕迹和受污染痕迹,现场土壤无异常气味和颜色,周边主要是市政道路、城市绿地,无污染型工业企业分布,现场踏勘表明地块及周边无污染情况。
人员访谈信息反映调查地块历史上未进行过工业生产活动,****养殖场、无工业固废堆放场;历史上无危化品泄漏、垃圾堆放、油污污染等情况;地块及地块周边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无环境污染历史和环境相关的信访投诉事件。人员访谈结论与历史卫星图片解译及现场踏勘信息完全吻合。人员访谈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及邻近地块没有潜在污染源。
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存在污染的风险极低。
(3)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导则规定,结合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信息对调查地块及周边区域进行了环境分析和污染识别。本次第一阶段调查确认该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均无可能的污染源,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再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工作,并进行不确定性分析,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