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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工业园热源厂配套煤粉加工热风炉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工业园热源厂配套煤粉加工热风炉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工业园区(****煤粉厂厂内)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81****5613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留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