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鼎泰拍卖有限公司甘肃省庆阳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西峰区世纪大道东侧周岭村西庄组土地使用权及建工铭园商铺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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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位于**区世纪大道东侧周岭村西庄组土地****商铺拍卖公告
公告来源:****公司发布时间:2026-10-29

拍卖地点:**市建筑****公司三楼会议室

拍卖时间:2026-11-12 10:00

预展地点:1号标的**省**市**区周岭村西庄组、2号标的**省**市**区康寿路。

预展时间:2026-11-10~2026-11-11

按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公司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号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位于**区世纪大道东侧周岭村西庄组,证载面积:7.508亩(5005.4㎡),依据《北地东路项目****国有土地及地上附属物征收协议》,其中 2.784 亩(1855.92㎡****政府北地东路项目征收;扣除已征收部分,原宗地剩余土地面积 4.724 亩(3149.48㎡)。同时征收协议约定,政府将以宗地东侧毗邻、含废弃 202 省道在内同等面积 2.784 亩土地予以置换,置换土地后续权证办理按照征收协议约定执行。用途:工业用地,证载截止时间:2060年02月04日。起始价:840万元。

2号标的:康寿路建工铭园1号楼商铺14套、3号楼商铺15套

序号

坐落

楼栋

楼层/层数

室号

用途

结构

面积(㎡)

起始价(万元)

备注

1

**市**区康寿路57号建工铭园

1号商住楼

1-2层/2层

101铺

商业

钢混

208.43

127.12

住宅楼下底商

2

1-2层/2层

102铺

商业

钢混

267.58

163.20

3

1-2层/2层

103铺

商业

钢混

268.93

164.02

4

1-2层/2层

104铺

商业

钢混

304.52

185.73

5

1-2层/2层

105铺

商业

钢混

304.52

185.73

6

1-2层/2层

106铺

商业

钢混

260.73

159.02

7

1-2层/2层

107铺

商业

钢混

281.07

171.42

8

1-2层/2层

108铺

商业

钢混

252.34

153.90

10

1-2层/2层

110铺

商业

钢混

176.72

112.09

相较于住宅楼下底商(101-108铺),110-114共5间商铺位于两栋楼中间连接的2层商铺,独立结构,不受上部住宅约束,柱网大、立柱少,室内空间开阔,可自由分割,经营布局灵活,实用效果更好

11

1-2层/2层

111铺

商业

钢混

176.72

112.09

12

1-2层/2层

112铺

商业

钢混

176.72

112.09

13

1-2层/2层

113铺

商业

钢混

176.72

112.09

14

1-2层/2层

114铺

商业

钢混

176.72

112.09

15

**市**区康寿路57号建工铭园

3号商业楼

1-2层/2层

整栋(共15套)

办公

钢混

1179.99

646.04

整栋出售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展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标的现场踏勘,费用自理。展示地点:1号标的**省**市**区周岭村西庄组、2号标的**省**市**区康寿路。

三、拍卖时间、地点、竞价方式

1.拍卖时间:2026年11月12日10:00。

2.拍卖地点:**市建筑****公司三楼会议室。

3.拍卖方式:现场拍卖。

四、竞买人范围及竞买申请有关事项:

1、中华人民**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2. 有意竞买者可于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11日16时,法人凭营业执照、自然****公司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后,经审核确认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事项:

1.1号标的竞买保证金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2号标****商铺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竞拍不成功的,在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2. 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行:农行****路支行

户 名:****公司

账 号:272********003326

3.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1日16时00****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特别告知事项

1. 本次拍卖标的以展示现状为准,资料仅供参考,公告面积和实际面积不相符,不影响成交结果、成交价款,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异议。

2.1号标的证载土地面积 7.508 亩,其中 2.784 ****政府实施北地东路项目征收,土地置换相关权利义务,全部由成交后的买受人承接,买受人享有《北地东路项目****国有土地及地上附属物征收协议》除第四条的其他条款权利及义务。

3. 意向竞买人务必在竞买报名登记完成前自行完成现场踏勘,自主核查土地权属、现状、规划条件、遗留问题、置换土地办证风险等全部标的情况,充分评估全部竞买风险。拍卖人仅转交委托人提供资料,不对标的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土地权属完善、用地性质调整、历史遗留问题协调、不动产过户办证、置换土地确权办证、项目报批等全部后续手续办理及由此产生全部风险、成本,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 1号标的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前,竞买人必须先行与委托人****签署《项目建设承建意向协议书》,未签署该意向书的,不予办理竞买报名登记。

5.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及买受人须按各自承担50%比例,在公示期满 10 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总成交价款1% 的拍卖佣金;15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向委托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标的所涉规划费、测绘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6.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后,凭拍卖人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与委托方联系办理标的实物交割、资料移交相关手续。

7.拍卖成交后,1号标的买受人项目开发建设必须严格遵守**市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管控要求。

8.1号标的拍卖成交后,出卖人****仅承担该宗土地本次交易出卖人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其余本次该宗土地交易出卖人应承担的各类交易税费及买受人应承担的各类交易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并缴纳。

9. 2号标的物产权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买受人各自承担应缴部分。

10.具体详见《拍卖文件》。

七、联系方式:

1.委托人:****

联系电话:0934-****900 董先生

联系地址: **省**市**区东大街7号

2.拍卖人:****公司

联系电话:153****4333毛女士 138****6235邵女士

联系地址:**省**市西****机关小区6幢

****公司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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