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2026年第二批报废机动车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10-2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11-04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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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放地 | ****门市****油田各场区内、**市**区、新****机械厂吐哈服务部。 | ||||||||||||||||||||||||||||||||
| 标的现状 | 闲置、以实物现状为准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交易所****公司(以下统称“****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集团公开发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化集团”)在中拍平台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2026年第8****委员会纪要(三重一大)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 特别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集团网站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上传资格文件等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公告期内,意****集团****集团安排时间进行标的踏勘,标的踏勘后,意向受让方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交易保证金。 3.公告期内未提交报名材料,未参与标的踏勘,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资料审核未通过的,均视为放弃受让意向。 4.本次转让项目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捭底价的价格受让,****集团在中拍平台组织拍卖,拍卖网址:https://paimai.****.cn/,拍卖相关要求及服务费以拍卖页面为准。(联系人:吕经理,133****6585)。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e交易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本次转让项目采取拍卖方式进行交易,公告期内,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以转让底价作为拍卖底价,须在拍卖阶段确认拍卖底价,其他相关规定按照拍卖公告执行。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拍卖阶段以转让底价作为拍卖底价开始竞价,具体时间及相关规定按照拍卖公告执行。 2.意向受让方按上述方式参与交易程序后,****集团根据拍卖结果出具《成交结果通知书》,明确转让标的的成交方式、成交日期、交易价款等。 3.****集团出具《成交结果通知书》,受让方不存在违约行为的,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受让方须在成交后5个****集团一次性预付全额交易价款、HSE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的 20%收取),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HSE合同》。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对此次转让标的所需资质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中必须包括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相关内容,并且营业执照在合法有效期内。 2.须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及拆解相关资质认定。 3.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动车所有人出具依法合规的《报废车辆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按照国家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动车所有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5.未被列入中石油系统或委托方**库内违规企业名单(黑名单)。 |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相关工作(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时间为准),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完成标的回收的,若转让方同意延期交付,则按成交总价款的1%/自然日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交付的相关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转让方不同意延期交付的,转让方有权自行解除合同,同时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可重新组织挂牌。 2.标的交付后,受让方须自行办理并承担因解决车辆超重、脱保、脱审、维修、补办证件、托运等事宜而发生的相关税费,标的交付前的违章、罚款等由转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3.转让标为部分零配件可能存在损坏等情况,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受让方必须采用安全方式拆卸、装运。转让方不保证标的的合同、图纸、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如需上述资料,由受让方自行调查了解。 4.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运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5.标的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事故、丢失及损毁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6.标的交割时间一般为工作日9:00-16:30,受让方在现场作业时需听从转让方人员指挥。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集团及转让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集团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2.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查验标的,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车管所、****管所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相关政策,同时确认车辆发动机、车架等信息无任何报废机动车回收障碍,若因以上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注销回收,则意向受让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并接受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全部条款。 4.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认可并接受《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5.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6.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方的相关要求自行提取所受让的资产,所需装备、装车、运输、过磅以及装卸费、运输费、过磅费、垃圾全面清运所涉及的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7.成交后,****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8.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9.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政府相关机构的失信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2.本项目交易方式采取拍卖的方式,****集团及中拍平台通知为准。 |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意****集团****集团安排时间进行标的踏勘,标的踏勘后,意向受让方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交易保证金。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10-29 09:00:00 至 2026-11-04 17:00:00 |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受让方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 3.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注:上述资料中提供复印件的,须按本报名流程的规定自然人签字按指印、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加盖公章,且原件备查。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交纳起始时间 2026-10-29 09:00;截止时间为2026-11-05 17:00时,账号信息、到账时间以e交易系统提示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集团将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至e交易注册账号。 |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线上拍卖 | 增价幅度(元) |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 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约定收取 | ||||
| 附件下载 | 产权交易合同(待签).pdf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联系人:李经理,:150****8857 |
| 咨询电话 | 0931-****986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 咨询地址 | **市**区**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 |
| 技术支持 | 联系人:李经理,:150****8857 | |
| 其 他 | 1.****集团网站www.****.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