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10月2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医院室外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 **省**市**县巩昌镇药都大道西路 | ******公司 | 项目位于**县巩昌镇药****医院内,****处理站1座、连廊2座,停车场1处,****医院门诊楼外墙喷涂真石漆,对急诊医技综合楼主体建筑配套附属工程,项目类别为“四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扩建日处理10万吨以下500吨及以**乡污水处理的”,属于扩建项目,总投资1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6万元,占总投资的3.37%。 | / | 项目施工、运营期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和污染物排放限值。 2.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及修改单相关要求,同时需满足**县****公司纳管标准。 3.做好声环境防治措施。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相关标准;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合理处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污水处理站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泥控制标准要求。 5.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
公示期:2026年10月29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932-****721 传真:0932-****721
通讯地址:**省**市**县****中心13楼
邮编:74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