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组配分类: | 重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6-09-29 | |
| 成文日期: | 2026-09-29 | 有效性: | 有效 |
**县水利水电****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由******公司编制的《天祝县大**(赛什斯段)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工程(生态护岸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市****服务中心****公司和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估,出具了《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武环评估〔2026〕99号),认为《报告表》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省**市**县赛什斯镇下**村、拉干村、野狐川村及阳屲村。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护岸工程(拉干沟**生态护岸11.58km,雪沟**生态护岸1.88km,拉干沟1支沟**生态护岸0.71km,**沟**生态护岸7.47km,**沟1支沟**生态护岸0.89km,先明峡河**生态护岸2.19km,先明峡河阳屲三组1支沟**生态护岸0.84km,先明峡河阳屲三组2支沟**生态护岸1.75km,先明峡河克岔支沟**生态护岸2.50km,先明峡河小克岔**生态护岸0.82km,**沟红喇嘛沟**生态护岸382.09m,**沟杂户沟**生态护岸312.01m,先明峡河干戈沟**生态护岸1724.95m,先明峡河大滩村段**生态护岸1430.19m),配套建设生态隔离带10000m2、护岸临水侧设置防护网8.0km。该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已移交天祝县生态****执法队依法处理。项目总投资为3460.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5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11%。
二、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公司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施工期须严格按《报告表》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控制施工行为和临时占地在工程红线范围内,禁止施工人员越界施工占地和捕杀野生动物;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免夜间施工,防止惊扰夜行性陆生动物;施工前对占用耕地进行分层剥离表土,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于指定区域,采用土工布或秸秆覆盖、围挡防护,防止表土流失;施工结束后优先回覆施工前剥离的表土,用于耕地复垦或植被恢复。对施工场地、运输道路采取定期洒水降尘措施,运输车辆全密闭篷布覆盖,严禁抛洒滴漏、带泥上路,大风天气停止土方工程,各类临时堆场采取加盖篷布抑尘措施。施工采用符合国家尾气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测与维护,项目施工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二)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扬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收集后,定期拉运,规范处置。严禁向河道排放各类废水及固体废物。
(三)项目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及工艺;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作业时间避开夜间及中午休息时间,项目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相关标准。
(四)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地表清理固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乡村垃圾收集点,规范处置。建筑****处理场规范处置,项目一般固废贮存、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四、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到设计和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自主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污染物排放、生态监测工作,做好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档案归档工作,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六、项目开工建设前,你公司应当依法取得其他部门行政许可手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后,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环境保护标准、技术规范修订的,执行最新环境保护标准和规范。
七、天祝县生态****执法队加强对该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现场环境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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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9日
下载
关于天祝县大**(赛什斯段)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工程(生态护岸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