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1.本次招标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 1 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B 证; (2)技术负责人 1 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技术负责人证号必须为职称证号); (3)安全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资料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资料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5)施工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工程施工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6)质(检)量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质量(检)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7)机械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