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2026年10月31日,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要求,****组织召开“****生猪养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经现场检查、会议评议后认为本项目基本落实了《报告书》及环评批复提出的要求,项目达到了环保竣工验收要求,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书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生猪养殖项目位于**市**区谢河镇付相庄村,占地面积18062.7m2,主要建设内容为**标准化猪舍5栋(不含原有2栋猪舍),饲料库一间,消毒、隔离及防疫间各一间,沼气发酵池一座,堆粪场一处,办公生活用房一间(已建),建设其他相关配套设施。本次扩建后全场年存栏猪5000头,年出栏育肥猪10000头。
2025年,公司委托****编制《****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5年7月22****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武环评发【2025】29号)。项目已办理了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了备案。现厂区具备稳定运行的能力,技术资料与环保档案资料基本齐全,环保设施已按要求建成落实。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将意见进行反馈,也可以直接向建设单位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138****9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