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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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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1月2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1月2日~2026年11月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32-****321 通讯地址:****科技园****中心)A座11楼**** 邮 编:743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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