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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信息分类:公示公告 | |
| 发布日期: | 2026-10-29 | |
| **** | 文号:||
|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 10月29日--2026年11月4日(5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39-****000(传真)
通讯地址:**省**市****镇****309室
邮 编:7423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 1 | 关于S25天成高速第四总包部麻沿河拌合站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徽环评表发〔2026〕17号 |
| 2 | 关于S25天成高速第七总包部泥阳拌合站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徽环评表发〔2026〕18号 |
| 3 | 关于S25天成高速第三总包部**拌合站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徽环评表发〔2026〕19号 |
| 4 | 关于S25天成高速第三总包部庙儿沟拌合站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徽环评表发〔2026〕20号 |
| 5 | 关于S25天成高速第四总包部糜岭拌合站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徽环评表发〔2026〕21号 |
附件:1、徽环评表发〔2026〕1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