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11月2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11月13日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 标的概况 |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坐落位置 | 标的详情 | 现状 | 挂牌价(元) | 交易保证金 | ||||||
| 1 | ****广场一处商业用房 | ****广场养正幼儿园 | 1074.16 | 标的位于地上3层, 1-302室、1-303室、1-304室、2-301室、2-302室、2-303室、2-304室 | 原租赁合同已到期,原承租方尚未清退 | ****380.00 | 30000.00 | ||||||
| 特别告知: 1.标的转让方尚未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2.标的原租赁合同已到期,原承租方尚未清退; 3.该项目为整体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3月16日 | ||||||||||||
| 评估机构 | **一鼎房地产****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 |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党委会议纪要》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集团有限公司 |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转让标的成交后,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
| 标的交割 | 1.转让方、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标的移交工作。 2.标的自移交之日起,所产生的安全责任,由房屋实际占有使用者全部承担。 | ||||||||||||
| 与交易相关的其它条件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查验标的,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同时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自行判断转让标的是否具备可使用性,是否具备权属转移登记条件,并在成交后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及风险。 2.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已实地勘查、完全知悉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认可并接受《产权交易合同》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 3.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集团及转让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集团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4.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和移交,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性能完好,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在成交后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风险。 5.转让标的为房产,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内应充分了解标的所在地区的限购、过户、缴税等相关政策。成交后,转让标的无法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或缴税数额较高的,均不改变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并在e交易系统办理报名手续,按规定时间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以系统实际到账的时间为准),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参与交易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 7.成交后,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相关文书,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并携带相关资质手续与转让方共同办理交割。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 8.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面积勘丈误差、转让标的无法办理相关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也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损失和费用;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因受让方对标的所在地区的限购政策等了解不充分,****中心对受让方购房资格核验不通过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9.转让标的交易价款不包含办理转让标的移交和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按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收、费用。转让标的在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税收、费用依据国家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 10.转让标的移交前产生的水、电、暖、气、物业等及其他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转让标的在办理水、电、暖、气等相关事项的入户或登记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1.转让标的成交后的不动产事项以不动产权证书证载为准;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事项与公告、产权交易合同所载事项、实际测量面积等出现差异的,均不改变成交结果和交易价格。 12.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转让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面积勘测误差)均由受让方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13.标的转让方尚未办理权属登记手续,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实地调查,承担包括后续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在内的一切受让风险。 14.成交后,****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服务费发票。 15.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建议使用电脑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16.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 | ||||||||||||
| 交易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相关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 现场展示 | / |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仅限工作日,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00至 17:00:00 |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章程等资质文件;其他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资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公告期内按要求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集团在交易结束后无息原渠道退还交易保证金。 3.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剩余款项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另行支付后,交易保证金转作部分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4)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交割标的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成交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格时,除承担上述责任外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
| 交易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 增加幅度(元) | 2000 | |||||||||
| 自由竞价时间(如需) | 2026年11月16日09:00至 2026年11月16日10:00 | 延时竞价周期 | 180秒 | ||||||||||
| 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约定收取。 | ||||||||||||
| 咨询联系人 | 康经理 199****3474 李经理 152****2076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起始日09:00至公告期截止日17:00(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除外) | ||||||||||||
| 咨询地址 | **市**区金硕华府大厦A座17****集团****中心) | ||||||||||||
| 其它 | 1.****集团网站:www.****.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