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一批设备、废旧物资及建筑固废整体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11-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11-11 17:00:00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 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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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放地 | **省**市瓜****工业园****电厂路1号及相关厂区内 | |||||||||||||||||||||||
| 标的现状 | 闲置堆放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5月31日 | ||||||||||||||||||||
| 评估机构 | ******事务所(普通合伙) | |||||||||||||||||||||||
| 转让方 情况 | 名称 | **** |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交易所****公司(以下统称“****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集团相关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纪要(甘投常电办纪〔2026〕15号) | |||||||||||||||||||||||
| 转让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集团****公司 | |||||||||||||||||||||||
| 特别提示 | 1.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标的交割。 2.作业中所需装卸费、运输费、垃圾清运费、土地平整费均由受让方负责。 3.标的以现场实物的实际状态进行交割。 4.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交易价款,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30,000元,方可进场开始作业。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6.《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在扣除其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7.受让方处置建筑固废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实行袋装化收集或者采取其他防撒漏措施,并自行清运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运输车辆配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者密闭苫盖装置。处置建筑垃圾所产生的收益归受让方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违反以上规定被相关机构处罚的,转让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善后处置、赔偿及处罚费用。 | |||||||||||||||||||||||
| 交易 | 交纳方式 | 线上钱包支付 |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法律法规允许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再生**回收”相关内容。 3.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的拉运和拆除等相关工作,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拉运完毕的,若转让方同意延期交割,则按照1000元/日向转让方支付延期办理的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转让方不同意延期办理,则转让方有权自行解除合同,同时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转让方****集团组织挂牌。 2.标的交割期间的一切安全和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及其装运人员不私自进入非转让标的区域,不私自动用任何非转让标的,不原地再次转让标的,并按转让方要求完成全部拆卸拉运及现场清理工作。 3.受让方须按转让方要求进行交割,对转让标的的拆除、拉运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须提供相应资质。在拆解、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或处罚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交割验收合格条件:建筑垃圾清理完毕,场地平整夯实,经转让方验收合格。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踏勘转让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集团网站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登记,上传资格文件等报名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意向受让方,取得参与受让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2.受让方应在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重新组织交易。 3.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及该公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公告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 4.转让标的为废旧物资,部分元器件、零配件可能存在丢失、损坏等情况,转让标的拆卸、装运后能否二次使用由受让方自行判断。成交后,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不除杂、不折算,不除皮,****集团及转让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集团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展示样品、图片视频、口头介绍或其他资料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也不代表实际交割时的品质、型号或规格。出现以上事项均不取消交易和调整成交价格。 5.转让方不保证标的的合同、图纸、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如需上述资料,由受让方自行调查了解。 6.转让标的以转让方指定的现场实物范围、内容、数量为准。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完整。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实际状况,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误差或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7.转让标的成交前,转让方须对标的及标的存放地的安全、环保、储存条件等情况负责,若发生盗抢、自然灾害、环保投诉、人员伤亡等情况,转让方须承担相关责任。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方的相关要求自行提取所受让的资产,所需装备、装车、运输、过磅以及装卸费、运输费、过磅费、垃圾全面清运所涉及的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8.受让方应在转让方的统一调度和安排下,按期完成转让标的全部拉运及现场清理恢复工作。经转让方检查验收,不得损坏其他资产或造成损失。 9.受让方及其拉运人员应遵守转让方有关规定和要求,接受转让方安全监察及安全考核,不得私自进入非转让标的区域,不得私自动用任何非转让标的,不得原地再次转让标的。 10.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拆卸拉运转让标的,期间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应具备转让标的拆卸拉运所需相关资质条件,并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和操作规范进行拆卸拉运,妥善处理转让标的及现场废弃物,自行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税、费,确保拉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11.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建议使用电脑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12.其他详见《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现场踏勘确认书》《产权交易合同》等产权交易文件。 13.成交后,****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 |||||||||||||||||||||||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在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前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保证金交纳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受让。 | ||||||||||||||||||||||
| 现场展示 | 意向受让方根据安排前往踏勘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挂牌期内 09:00:00 至 17:00:00(节假日除外) |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保证金及 处置方式 | 1.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00****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其应交纳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扣除交****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10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4)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交割标的的。 |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 交易服务费 | 详见《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报名文件。 | |||||||||||||||||||||||
| 附件下载 | - | |||||||||||||||||||||||
|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孔经理 199****0423 陈经理 189****6866 | ||||||||||||||||||||||
| 踏勘联系人 | 孔经理 199****0423 陈经理 189****6866 | 技术支持 | 400-****-9082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 咨询地址 | **省**市**区**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 |||||||||||||||||||||||
| 其 他 | 网址:****集团网站www.****.cn **省公共**交易网站http://ggzyjy.****.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