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更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消防器材更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发件邮箱****@ssghwork.cn)在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6日09时30分(**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消防器材更新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50000.00元
4.最高限价:150000.00元
5.采购需求:对消防器材进行更新采购。(技术参数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标注“▲”符号为核心产品)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是否属于强制性 产品认证 |
| 1 | 年检充装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 79 | 具 | 否 |
| 4 | 具 | |||
| 99 | 具 | |||
| 3 | 具 | |||
| 10 | 具 | |||
| 5 | 具 | |||
| 2 | 年检充装七氟丙烷气体灭火器 | 2 | 具 | |
| 3 |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 16 | 具 | 是 |
| 4 | 干粉灭火器箱 | 12 | 个 | 否 |
| 24 | 个 | |||
| 3 | 个 | |||
| 2 | 个 | |||
| 5 | 微型消防站 | 3 | 台 | |
| 6 | 消防水带 | 6 | 盘 | |
| 7 | 内扣式接口 | 6 | 副 | |
| 8 | 直流水枪 | 6 | 支 | |
| 9 | 消防单扛梯 | 3 | 个 | |
| 10 | 消防斧头 | 10 | 把 | |
| 11 | 消防铁锹 | 7 | 把 | |
| 12 | 消防铁铤 | 3 | 支 | |
| 13 | 消防桶 | 10 | 个 | |
| 14 | 灭火毯 | 10 | 条 | |
| 15 | 扳手 | 6 | 把 | |
| 16 | 绝缘钳 | 5 | 把 | |
| 17 |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 18 | 套 | |
| 18 | 消防头盔 | 顶 | ||
| 19 | 消防手套 | 双 | ||
| 20 | 消防员灭火防护胶靴 | 双 | ||
| 21 | 消防安全腰带 | 把 | ||
| 22 | 逃生面具 | 24 | 个 | |
| 23 | ▲消防员呼救器 | 24 | 个 | |
| 24 | 轻型安全绳 | 18 | 条 | |
| 25 | 消防腰斧 | 18 | 把 | |
| 26 | 佩戴式头灯 | 24 | 个 | |
| 27 | 强光防爆电筒 | 10 | 支 | |
| 28 | 消防急救箱 | 5 | 套 | |
| 29 | 消防喊话器 | 3 | 个 | |
| 30 | 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 3 | 台 | 是 |
| 31 | 消防栓标识 | 75 | 张 | 否 |
| 32 | 干粉灭火器 | 6 | 具 | 是 |
| 33 | 干粉灭火器 | 5 | 具 | 是 |
| 34 | 灭火器喷管 | 4 | 根 | 否 |
| 35 |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 6 | 具 | 是 |
| 36 |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箱 | 3 | 个 | 否 |
●注: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日内完成供货更新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具体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资格承诺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磋商。(评审以资格审查人员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具体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不分包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具体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不分包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市持续****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兰财办〔2026〕82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②根据《****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市持续****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兰财办〔2026〕82号)的规定,监狱和戒****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者不予认定。
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印发《**市持续****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兰财办〔2026〕82号)的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须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说明:同时出现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两个及以上情况时,价格扣除只按一种类型扣除计算,不累计。
④根据《****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市持续****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兰财办〔2026〕82号)的规定:
(1)拟采购****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符号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政府优先采购。
(2)拟采购****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清单中标注“★”符号),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限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未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不得参加磋商。****采购所有****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符号的产品,未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不得参加磋商。
⑤根据《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市持续****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兰财办〔2026〕82号)的规定,拟采购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政府优先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属于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应当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供应商应对所投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提供相关认证合格的证明材料。
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证书、证件及证明文件,原件须装订到正本内;若原件不能装订到正本中的,供应商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编入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须确保在本次磋商活动中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若存在,供应商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2026-11-05至2026-11-11,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邮箱(****@ssghwork.cn)在线获取。
3.获取方式:供应商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sghwork.cn(发送邮件时须注明所参加项目名称及供应商联系方式),我公司将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至供应商邮箱,如有其他问题,请****公司联系人。
4.售价:0(元)。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09时30分(**时间)
2.地点:**省**市**区**路街道民主东路242****中心5号楼616、617室。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11月16日09时30分(**时间)
2.地点:**省**市**区**路街道民主东路242****中心5号楼616、61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同时在(https://www./)、**经济信息网(http://www.****.cn/)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于其他网站转载的内容及信息而导致供应商无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情况,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或**经济信息网信息公布栏,以便及时了解相关采购信息和补充信息。
2.质疑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磋商程序环节的质疑。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北路1100号
联系方式:133****79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路168号融创立方产业加速器8号工位
联系方式:187****17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学峰
电 话:187****1706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