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业务综合楼西侧双层电梯重大修理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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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综合楼西侧双层电梯重大修理项目

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

2.项目名称:****业务综合楼西侧双层电梯重大修理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业务综合楼西侧双层电梯重大修理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1.6365万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我院现有电梯为**三菱品牌,其控制系统、运行逻辑、通信协议及底层标定程序均属原厂专有技术并享有知识产权。本次重大修理需更换控制柜、印板、驱动等核心部件,必须匹配原厂底层协议及专用校验程序。因受专利保护,第三方无法获取相关工艺参数,技术上具有不可替代性。

根据《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若采用非原厂配件或非授权单位施工,将破坏系统整体兼容性,且无法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主体。由****公司(或其授权单位)实施,能确保设备修理后的一致性,并由原厂承担最终安全责任。

综上,本项目具有技术上的唯一性和安全责任的不可替代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法定情形,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单位名称:****

地址:**省**市**区广武门街道**路2号(鸿运茂B塔2-1507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1月05日至2026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附件(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地址:**省**市**区精表路17号

联系人:杨芳

联系电话:0938-****628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北路聚宝盆小区

联 系 人:葛美

联系电话:0938-****899

2026年11月04日

附件:专家论证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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