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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的公告》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环保设施竣工调试情况予以公示。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国****集团****公司**公司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配置项目**作业区(新区)位于危险废物贮存库**省**市**县西岔镇嵩山路与**河街辅路交叉口东南240米四墩加热站内,****中心危险废物贮存库位于**省**新区中川镇纬六路与经十路交叉口北200****中心内,投资81.99万元建设。分别建设了1座撬装式危险废物贮存库,规格尺寸为3m×6m,并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摄像头、防爆灯、废气净化装置、格栅泄漏槽、废液收集池等配套设施,主要用于贮存废油泥、废润滑油和废油桶。最大暂存量为10t。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已竣工。
二、项目环保设施调试情况
国****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按照环评与批复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满足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现就此项目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调试起止日期:于2026年11月4日至2026年11月6日进行调试。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